各学院:
根据通辽市红十字会通知,将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,现将具体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条件: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四)我校在籍的本专科学生;
(五)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;
(六)学生本人必须是通辽本地户籍。
二、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
(一)名额分配:资助名额共40人,按本学年本专科学生在校生人数比例分配至各学院,适当向身患重病或身体残疾的学生倾斜,具体分配情况详见《2025年通辽红十字会“博爱助学”资助名额分配表》(附件1)。
(二)资助标准:每人2000元人民币。
三、工作程序:
(一)学生申请。符合条件的学生,按通知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。
(二)学院评审。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组织开展评审工作,将初审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将初审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。
(三)学校复审。学生处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审,在全校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。
四、材料报送:
各学院须在5月15日前将如下材料统一报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:
(一)学生本学年的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纸质版一份,可复印本学年学生困难认定时交的申请表;
(二)《通辽市红十字会2025年“博爱助学”资助学生名单》(附件2)电子版,发至邮箱nmdxszzzx@126.com;
(三)学生本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。
五、监督举报
为做好本次评定工作,妥善处理学生反映的有关问题,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:
举报电话:0475-8314314
举报信箱:xsjzjdjb@imun.edu.cn
附件1:2025年通辽红十字会“博爱助学”资助名额分配表.xlsx
附件2:通辽市红十字会2025年“博爱助学”资助学生名单.xls
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处
2025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