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就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、自治区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择优的原则。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与发放是事关广大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,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在评审推荐过程中,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评审办法,确保评审工作平稳、有序、高质量完成。
二、名额分配
各学院须根据《内蒙古民族大学2024-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、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分配表》(附件1)中名额推荐获奖人。其中,医学院、公共卫生学院和管理学院因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人数不足,应各自推荐一名学生竞争1个自治区奖学金名额,该名额由学生处牵头,组织研究生院、财务处、科技处,以及导师代表依据《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》等文件择优评审。
三、材料报送与要求
(一)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
根据《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》开展评审工作。报送材料与要求如下:
1.研究生国家奖学金
①《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纸质版,一式两份;
②《内蒙古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(博士、硕士)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》(附表4)电子版、纸质版一份;
2.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
①《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3)纸质版,一式两份;
②《内蒙古民族大学2024年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(博士、硕士)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》(附表5)电子版、纸质版一份。
附件2与附件3中,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要求学生本人填写,申请理由要求300字以上(不算标点),推荐意见由导师填写,要求100字以上(不算标点);统一电子版填报,签名处必须手签,加盖学院公章,正反两面打印在一页A4纸上;表内涉及的日期要顺延衔接,不能为同一天或未满公示期限内。
报送截止时间:2024年10月15日。
3.研究生学业奖学金
《内蒙古民族大学2024-2025学年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发放表》(附件6)电子版。
报送截止时间:2024年10月15日。
(二)研究生国家助学金
根据《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开展评审工作。资助对象为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)。
报送材料:《内蒙古民族大学2024-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》(附件7)电子版。
报送截止时间:2024年10月25日。
(三)报送方式:
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mdxszzzx@126.com;纸质版报送至东区大学生“一站式”服务中心二楼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。
四、工作要求
各学院要认真传达并组织学生学习《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》《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《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综合测评实施办法》等文件和本通知精神,要进一步宣传各类奖助学金的重大意义,做到人人皆知,个个通晓,引导学生以正确的心态积极参与奖助学金评审工作。
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,妥善处理学生反映的有关问题,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,分别为:
举报电话:0475-8314314
举报信箱:xsjzjdjb@imun.edu.cn
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处
2024年9月30日
附件1:内蒙古民族大学2024-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、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分配表.xlsx
附件2: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.doc附件4: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(博士、硕士)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.xlsx
附件5:2024年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(博士、硕士)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.xlsx
附件6:内蒙古民族大学2024-2025学年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发放表.xlsx
附件7:内蒙古民族大学2024-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