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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公寓夜间值班、值宿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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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,加强学生公寓区的教育管理工作,学生处决定在学生公寓楼内实行值班、值宿制度,具体职责和要求如下:

公寓值班员:

1.值班时间:全年24小时值班制,并且每晚每栋公寓楼由2名值班员值班。

2.值班地点:各公寓楼值班室。

3.夜间值班要求:在22:30—次日5:30期间:学生回寝室需提供相关证明其身份的证件,核实准确后,方可进入,否则不予进入。学生外出,必须与学生辅导员沟通或有车船票,才能放行。

4.其它工作要求见《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公寓值班员岗位职责》

公寓职工值班:

1.值班时间:学生在校的所有时间(寒暑假除外)每天20:00—22:00。

2.值班地点:滨河园区1号公寓楼、霍林河校区7号公寓楼值班室登记记录,同时巡查所有公寓楼。

3.检查各公寓楼值班员值班情况。

4.维护公寓楼内的安全和秩序。

5.查处学生喝酒、吸烟、晚归和夜不归宿现象,防止打架斗殴事件,救护生病学生,处理其他突发事件。

6.发现学生喝酒、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要马上进行处理,并及时向中心领导、学生处和保卫处领导报告。轻微事件若有必要可在第二天向中心领导汇报。对于所处理的事件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材料。

7.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缺岗,若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天向中心领导请假,和他人调换值班时间。

学生工作人员值班:

1.值班时间:重大节假日及特殊需要时每天21:00—23:00。

2.值班地点:滨河园区3号公寓楼做值班记录,同时巡查所有公寓楼。

3.查处学生喝酒、吸烟、晚归和夜不归宿现象,防止打架斗殴事件,救护生病学生,处理其他突发事件。

4.发现学生喝酒、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要马上进行处理,并及时向学生处和保卫处领导报告。对于所处理的事件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材料。

5.值班老师要亲手认真填写值班记录,并对处理事件写出明确的处理意见。

6.负责处理公寓区学生其他违纪事件和突发事件。

公寓辅导员值宿:

1.值宿时间:学生在校的所有时间(寒暑假除外)每天21:30至次日5:00。

2.值宿地点:滨河园区3号公寓楼101室,巡查所有公寓楼。

3.重点排查学生晚归、喝酒等违纪行为。检查结果登记内容包括,学院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、违纪经过。

4.值宿时必须到各公寓楼值班室处签到登记,并将检查走访情况拍照发到公寓辅导员微信群。

5.坚持与学生谈话制度,要与管辖公寓楼各学院学生会干部、班级干部、舍长以个别或团体的形式进行谈心谈话。

6.值宿期间收到有关影响安全稳定信息后,值宿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汇报。

7.负责处理公寓区学生其他违纪事件和突发事件。

 

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中心

2014年9月1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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